音樂科
本校音樂科根據音樂教育的基本元素,再配合學生的能力和興趣,設計校本音樂科課程。
課程涵蓋發展學生的音樂技能,並培養學生的音樂素養。
目的
1.擴闊學生對音樂的認識和體驗,培養學生對音樂產生興趣;
2.加強學生對日常生活聲音的想像力,培養學生對音樂創作的興趣;
3.設計一個均衡的校本音樂課程,為學生提供多元化的音樂學習經歷;
4.讓學生透過聆聽音樂、演奏樂器、歌唱、創作及參與其他音樂活動來享受和欣賞音樂。
目標
1.發展音樂意念和掌握創作技巧,配合演奏和聆聽,以培養創意和想像力;
2.發展演奏的技巧以體驗和表現音樂,在實踐過程中,重視培養音樂想像力和音樂感;
3.理解音樂並作出回應和評賞,以培養審美能力;
4.認識音樂的功能,並了解音樂與文化的關係。
活動照片
鼓勵學生接觸不同的樂器,以增加學生的樂器體驗。